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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建议买吗

友驾用车百科 2024-05-28 02:33:25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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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约定的车位使用权期限实质上就等于房产产权期限。只不过开发商做了技术处理。为了规避开发商的法律规定,该份合同特别约定:如该车位及其所在地下室因战争、抢险救灾等被征用的,乙方(购买方)应无条件配合;如因征用、政府行为、政策变化等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车位的,甲方(出卖方,即开发商)无须因此向乙方承担责

人防车位能不能买:有朋友发了一份合同给我,让我帮忙审查,并给点意见。

合同名称为《某某小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其实就是开发商在变相卖人防车位。

只不过价款很低,是产权车位价款的30%左右。

该合同约定的车位使用权期限实质上就等于房产产权期限。只不过开发商做了技术处理。

为了规避开发商的法律规定,该份合同特别约定:如该车位及其所在地下室因战争、抢险救灾等被征用的,乙方(购买方)应无条件配合;

如因征用、政府行为、政策变化等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车位的,甲方(出卖方,即开发商)无须因此向乙方承担责任。

我的法律分析:如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那这个车位可以受让。

如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那在合同确认无效之前,买方可以一直使用车位;

合同确认无效后,需要恢复原状,车位款开发商必须退回。

我的参考意见:如果车位是刚需且资金有限不得已,且不怕将来的法律麻烦,还是可以受让车位使用权自用。

但是要注意保留合同及付款凭证(建议转账支付),以备将来可能的官司。

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量购买产权车位,防范法律风险。

特别声明:目前法律规定,人防车位不得买卖。

读者在受让此类车位使用权时,要仔细阅看合同,慎重购买,否则法律后果自担。


拓展: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买

幸福里百科词条:人防车位是由人防工程改造而成的停车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商无权出售人防车位,但是可以出租车位获取收益。

由于人防车位用途、建筑形态都与正常车位不同,停车环境差,也没有产权,无法交易,所以不建议购买人防车位,如果确实有需要租赁即可。

本文知识点

1、人防车位不适合购买

2、除了人防车位还有哪些车位?

3、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区别

一、人防车位不合适购买

所谓人防车位,即是由人防工程改造而成的停车位,业主仅取得车位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

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

因此,人防工程应为国家所有,产权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也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无权出售人防车位。

同时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

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因此,开发商在依法获得人防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即可出租车位获取收益。

二、除了人防车位还有哪些车位?

对车位的使用权作了明确规定。大致分为三类:

1,产权车位。

开发商拥有明确产权的地下车位,可用于出售、出租或赠送,产权和使用权是统一的,一般产权年限为40-70年,也是唯一具有投资性质的车位。

2,公摊车位。

在建筑区域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一般是地上车位。

它必须满足业主的需要,而且它的面积是列入公摊面积的,所以这类车位使用权是归全体业主的。

3,人防车位。

是指国家人防工程内建设的车位,在不影响人防功能和满足业主车位需求的情况下,投资建设方只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仅用于出租获取收益,国家战时将会无条件征用。

三、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区别

1、用途不同

人防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

而产权车位就是为了正常停车使用的。

2、建筑形态不同

人防防护门(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是一般的车位形态。

人防工程主要为了保证在发生战争或者城市有危险时,作为市民避难的场所,所以人防车位的位置一般比普通产权车位要更下一层,。

很多新闻也有曝出,开发商为了省电,在人防车位里面设置的通风系统非常差,车辆停留时间长,里面都会长霉斑,还有部分出现通风管,灯管掉落等问题。

对于业主来说,自己的车辆将会面临折旧加速的质量隐患。

3、产权不同

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而且禁止开发商出售。

若国家要征用,业主要无条件提供出来。

而没有产权,不能处置转卖,房子拆迁,车位也得不到赔偿。

产权车位是开发商用于出售给业主的,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

购买的时候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期限。

因此,由于人防车位用途、建筑形态都与正常车位不同,也没有产权,因此不建议购买。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拓展:小区人防车位能买吗

车位对于生活在城市里的有车一族,太重要了!

在城市里买房的有车族,都会买下一个车位,不为别的,就为了停车方便。

现在城市不仅房子贵,车位也跟着房价走,比如,我同学的房子在湖南长沙市,房价1万8一平米,2017年买这套122平的房子,总共花了219.6万元,有房得有车位吧!又花了18万买了个车位,结果还是人防车位,没产权的。

有些买了人防车位的业主心里总有些担心,花了高价买的人防车位,到时不会被国家征用了吧!

人防车位,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多少个车位,但对人防面积有要求,开发商也会按国家标准修建人防工程,开发商再在人防工程上规划出车位,供业主使用。

国家红头文件规定:按地面建筑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六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一5%,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3%一4%,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2%一3%,县城人防为2%。

人防工程是国家遇到特别情况时,作为人民群众战略防空用的!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红头文件,明确说明了人防工程不能买卖,但在中国大多数开发商都在打擦边球,以租赁的形式变着法把车位卖给业主,开发商首先会与业主签20年车位租赁合同,也会承诺合同到期后,买了人防车位的无偿继续使用合同车位。

开发商卖人防车位纯粹就是为了多挣钱。但买了人防车位的业主也不用担心,除国家特殊情况外,人防车位可放心使用。


拓展:人防车位值不值得购买

人防车位值不值得购买?

由于不能办理产权证,并且法律上是不允许买卖的,因此很多人对购买人防车位存在顾虑。

我是这么看的。

首先,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单位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但是法律还规定了人防车位在平时归投资建设者管理和使用。

所以,我们“购买”人防车位,与开发商签订的是使用权租赁合同。

有人说,租赁合同不是最高只能20年吗?是的,租赁合同只能签订20年。

但是在这20年内你的使用权是受到法律妥妥的保护的。

有人担心缺少产权证,房开会不会一位多卖,或者把车位拿来做抵押。

既然人防车位“卖”给你都不合法,难道“卖”给别人就合法?产权不归房开,拿来充当抵押别人要吗?

或许更多人担心的是超出20年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问题。但是,这20年后中无非是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作为建设者的开发商持续存在,那么它仍然享有管理和使用权,不受保护的只是房开超过20年后依此合同继续收钱的行为,而不是限制我们继续使用车位。

并且我们的合同中明文约定“免费”或者“无偿”使用,这个并不是我们强加于房开公司,而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也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更是作为租赁合同中我们向房开一次性缴纳“租金”的前提条件。

如要毁约,必须退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所以,20年后除非你不愿意继续使用车位,否则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种情况是房产开发公司注销,那么可能发生合同纠纷的一方就不复存在,我们还担心什么呢?相当于你借了一笔债,债主和他的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都不复存在啦。

你还担心有其他人来讨债吗?

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

你当然没有产权,但是别人更没有产权证,在法治社会使用权会遵循历史现状。

你担心别人跟你抢车位,你至少比别人多一张白纸黑字的合同,完全可以证明你历史上的优先占有权。

如果这些都不足以证明和保护你的使用权益,那么你怎么偏偏相信同样是一张纸的产权证呢?

至于战争时期人防车位被国家征用问题。

战争来临之时,别说人防车位,有产权证的车位和房屋都无法得到保障。

这不单是使用权的问题而是财产被灭失的可能。

战火之下财富的形式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有产权证和没产权证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我相信,在我们伟大的祖国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当然,人防车位也不是不存在投资风险。

由于它的产权不属于个人。

那么,将来发生房屋拆迁时,就很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

比如房子在30年后拆迁了,有产权证的获得了补偿,无产权的在建筑物灭失后使用权就自然消失了。

但是由于容积率不会增加,拆迁已无利可图,加上现代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我相信现在新建的高层住宅在未来发生拆迁的几率极小。

如果拆迁真的就发生了咋办?老旧小区中地下车库绝大部分也没有产权,这个问题近些年的拆迁也得到妥善解决,相当于一直租住公房,拆迁时虽然不会获得拆迁补偿金,必须安排其它住处。

有什么理由认为未来国家对个人权益的保护还不如现在呢?

风险无处不在,人防车位到底值不值得“购买”,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要看价格,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拓展: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买人防车位归属权是谁的

汽车已经成为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了,购房者在选择楼盘的时候,都比较关心楼盘的配比,收费,以及车位的属性,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饱有量不断的增加,车位对于每个购房者来说尤为重要,拥有一个车位可以省去你抢车位的尴尬,省去你天天下班后还要找地方充电的忙碌,那么,买到好的车位会让我们生活方便,不好的车位会使我们闹心。

带产权的车位是购房者的首要选择,如果遇到人防车位,我们该如何选择呢?

人防车位属于谁呢?对于人防车位很多人不懂是什么,人防车位是一种特殊的车位主体,在每个小区都会设立,开发商会将这些车位出售或出租给业主,对于这种做法很多人都是持有怀疑心态的,先来搞清楚人防车位的归属权,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并不属于私人,也就是说人防车位是不允许出售的,但由于人防车位的基础设施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所以开发商是享有使用权的,可以将人防车位租赁给业主使用。

从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中,对于车位的问题就有了相关的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二篇的物权的第六章第271条的规定,业主对于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而第274条对于车位从属的问题也进行了阐述,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其他的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同时呢,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地下人防工程作为附属设施,在小区销售阶段归开发商所有,但是销售完毕之后,整个小区的产权实际上已经完成了转让,变成了全体业主,那么地下人防权属的关系就发生了转移,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综上条款可以看出,小区的业主对于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那么,法律中还有相关人防车位的解释,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及收益权的归属,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具体应以“建设成本是否已经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面积分摊有无实际摊入小区业主的分摊面积”为界定标准。

:那么问题来了,人防车位的管理权应该怎么划分呢,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且未纳入业主分摊面积的人防车位,其使用、管理及收益权归属于开发商,地下车位的产权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二是如果人防车位建筑成本最终计入房价且面积亦由业主分摊,则其收益权就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三是人防工程投资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

也就是说人防工程的投资分摊到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去了,小区的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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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人防车位建议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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