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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一至十级标准:伤残鉴定一至十级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划伤残鉴定一至十级标准:伤残鉴定一至十级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申请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1、司法鉴定委托书,如是公检法等单位委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如是个人委托,可在受理时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被鉴定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须监护人或近亲属陪同,且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具有监护权关系的证明文件等;
3、案情资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4、病历资料,每次就诊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包括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影像学检查片子及其他辅助检查资料等;
5、原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是重新鉴定,提供原司法鉴定意见书。
综上所述,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伤残鉴定,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根据具体的受伤情况进行评级。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拓展: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 c2(注:2为平方)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拓展:工伤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如果劳动者具有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或者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九级,具体要根据社保行政部门等的认定决定来看。
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9.2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5.10.2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
拓展:一到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到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伤残鉴定的方法如下: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综上所述,申请伤残鉴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有关部门根据伤者的具体受伤情况做出评级,出具鉴定证书,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核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拓展: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指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标准,分为九个等级。
根据不同等级的伤残程度,受害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赔偿和救助。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指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标准,分为九个等级。
具体来说,这些等级分别为:一级:失去两只眼睛或全身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失去一只眼睛或因伤致残丧失一项重要劳动能力;
三级:因伤致残丧失两项重要劳动能力;
四级:因伤致残丧失三项重要劳动能力;
五级:因伤致残丧失四项重要劳动能力;
六级:因伤致残丧失五项重要劳动能力;
七级:因伤致残丧失六项重要劳动能力;
八级:因伤致残丧失七项重要劳动能力;
九级:因伤致残丧失八项重要劳动能力。
根据不同等级的伤残程度,受害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赔偿和救助,如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肇事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否适用于所有人群?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适用于所有人群,包括行人、车辆驾驶员、乘车人等。
但是对于不同人群,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比如对于未成年受害人或者老年受害人,可能需要考虑其生理特征和年龄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相关操作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同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并尽快申请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